机构沿革

信息来源:市外办(市港澳办) 发布时间: 2024-03-14 09:29 浏览次数:

1959年以前,绍兴未设外事机构,来绍外宾由政府有关部门接待。

1959年成立绍兴市(县级市)交际处,负责接待来绍参观、访问、游览的国际友人。

1978年5月,成立绍兴地区外事办公室;同年,绍兴被国务院列为对外开放城市。

1982年初,建立绍兴地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绍兴地区外事办公室更名为绍兴地区行政公署绍兴市外事办公室。

1983年,绍兴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实行市领导县体制,成立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外办原所辖单位有:绍兴饭店、市旅游总公司、国旅绍兴支社(绍兴中国旅游社),并代管华纪绍兴公司。市旅游局分出时全部划归该局管理。

2001年9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绍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合并,成立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所辖单位为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服务中心(全民事业单位)两个单位。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其合署办公。

2011年5月,根据绍市编[2011]56号文,确定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是主管外事与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5年12月,根据绍市编〔2015〕51号,明确设立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挂绍兴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

2018年12月26日,根据《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绍市委发〔2018〕79 号)文件精神,在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的外事职责基础上组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对外友协与市外办合署办公。不再保留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根据《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实施办法》以及《关于确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函》(绍事改办〔2019〕33号)文件精神:(一)将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服务中心更名为绍兴市外事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二)将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挂绍兴国际友好会馆牌子)更名为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促进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2020年6月17日,根据《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绍兴市群团改革总体计划》和《关于撤销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促进中心等事宜的函》(绍事改〔2020〕3号)以及《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绍市编〔2020〕216号)文件精神: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市友协)是为市委领导下的全市性人民团体,将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由与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调整为单独设置,仍按其章程开展工作。撤销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促进中心。

2022年9月9日,根据《中共绍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绍兴市外事发展促进中心等事宜的批复》(绍市编办〔2022〕92号)文件:(一)设立绍兴市外事发展促进中心,挂绍兴市外事翻译中心牌子,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二)撤销绍兴市外事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职责由绍兴市外事发展促进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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