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国、各民族语言不同,风俗习惯各异,社会制度不一,因而在称呼上也不尽相同。如果称呼错了,不但会使对方不高兴,引起反感,甚至还会闹出笑话,出现误会。在国际交往中,一般对男子称先生,对子女称夫人、女士、小姐。已婚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不了解婚姻情况的女子可称小姐,对戴结婚戒指的年纪稍大的可称夫人。这些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
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士,一般为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按国家情况称"阁下"、职衔或先生.如"部长阁下"、"总统阁下"、"主席先生阁下"、"大使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联邦德国等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在这些国家可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女士可称夫人,对有高级官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
君主制国家,按习惯称国王、皇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爵位的人可称爵位或先生,也可称阁下。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学位的人士,均可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博士先生"、"××博士先生"等。
对军人一般称军衔,或军衔加先生,知道姓名的可冠以姓与名。
对服务人员一般可称服务员,如知道姓名的可单独称名字。但现在很多国家越来越多地称服务员为"先生"、"夫人"、"小姐”。
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会的职称,或姓名加职称,或职称加先生。如"福特神父"、"传教士先生"、"牧师先生"等。
凡与我有同志相称的国家,对其人员均可称同志,如"大使同志"、"司机同志"、"服务员同志"等也可称姓名加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