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我市经济稳进提质,更好服务我市企业开拓“请进来”业务,市外办就外国人来华邀请审核签发工作适当进行优化,现将申办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
注册地在绍兴市范围内的企业(注册须满6个月)。
二、申请材料(纸质+电子版原件扫描件)
1.邀请对象在华详细日程表(见附件3)。
2.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见附件1)。
3.申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
4.邀请对象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果是非英文,提供正规翻译公司的相关英文或中文译件)。
5.申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考附件6)。
6.邀请对象护照信息页、最近一次来华签证页及出入境章页。被邀请人首次来华还须提供经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海牙公约缔约国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办理附加说明Apostille)。
7.邀请对象的“签证地”与“国籍”不一致的,必须提供邀请对象在“签证地”国家的有效居留证明。
8.贸易双方有效贸易凭证。
9.邀请对象国外所在单位在职证明(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见附件2)。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在绍兴市外办官网下载《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和《承诺书》,填写、打印、经法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同一个材料要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政务服务网上提交材料【路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54)—法人账号登录—部门服务—选市外办(市港澳办)—办事事项选全部—外国人来华签证核实单办理—在线办理—填报成功后选对应的区、县(市)外办初审】。原始纸质材料送所在区、县(市)外办备案。
2.区、县(市)外办初审核同意后,推送至绍兴市外办复审。
3.绍兴市外办审核同意后,签发签证邀请函。
四、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齐全且正确无误的情况下)。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温馨提示
1.外国人来华邀请申请事项不属行政许可法范畴,外事部门有权拒发,更改或取消已发出的《邀请核实单》,并不予解释原因,敬请理解。
2.申请单位在首次申办外国人来华邀请前,需到所在区、县(市)外办现场备案企业信息(见附件5)。
3.申办邀请函核实单需在被邀请人拟来华日期至少提前15天提交申请。
4.外国人来华期间,申请单位应承担“谁邀请,谁负责”的责任,应在申报的拟入境日期30天内填写《情况反馈表(离境后)》(见附件4),提交邀请对象签证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
5.以上操作方案先期试行,后续将视实际邀请情况动态调整。
6.绍兴市外办及各区、县(市)外办联系咨询信息: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绍兴市外办 | 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 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520办公室 | 85158039 |
越城区外办 | 越城区惠利街20号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 85723790 |
柯桥区外办 | 柯桥街道群贤路1661号 柯桥区行政中心A楼845办公室 | 85670196 |
上虞区外办 | 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 行政中心1322办公室 | 82191191 |
诸暨市外办 | 诸暨市东一路19号204办公室 | 89089204 |
嵊州市外办 | 嵊州市领带园五路1号 | 83132568 |
新昌县外办 | 新昌县人民中路190号3号楼 | 86036110 |
附件1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wps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请表(样表)1.pdf
承诺书20230820.wps
附件3来华日程表.wps
附件4情况反馈表(离境后).wps
附件5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单位备案表.wps
附件6邀请函书写要素.wps
邀请函模板(20230928).pdf